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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落实“四个最严” 当好药品安全“哨兵”

2021-06-21 16:10:00

  “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的‘哨兵’作用。”近日,省药品评价和风险监测中心在哈市召开2021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重点任务。

  据了解,会议现场对2020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去年一年,我省完成药械化监测报告5万余份,形成风险会商简报4份,为省局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数据支持。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监测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克服新冠疫情、机构调整、岗位变动、人员流动等困难,按照国家药监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为药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会议提出,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给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两法两条例”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发布,为做好药械化监测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今年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要以新思路寻找新出路,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同下“一盘棋”,合力“打硬仗”。面对机遇和挑战,2021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要做到加快构建一体两翼格局,强化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监测,提升风险信号分析评价水平;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创新监测评价联合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命神圣,意义重大。各级监测评价人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锐意进取,奋发作为,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的“哨兵”作用,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全省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具体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座谈,各市(地)药品监测评价工作人员分别介绍了辖区机构建设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省中心对市(地)上半年监测工作点评,明确2021年下半年工作目标并对提升我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质量提出进一步要求。

(文章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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