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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答每经问:将重点打击跨区域非法排放危险废物行为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

2021-05-02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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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通报,近期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和云南8个省(区)开展督察,目前已曝光三批共24个典型案例。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曝光的典型案例中,不少环境问题是多年长期存在的问题。为什么这些问题在地方日常的环境执法中没有被发现和解决,今年将在哪些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管?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回答每经记者提问时表示,执法的目的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问题在现阶段是客观存在的。当前我们的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方法还不够优化,执法能力与任务要求还不够匹配,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十三五”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罚款金额536亿

  今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启动,到目前,已曝光三批共24个典型案例。

  从曝光的典型案例看,很多环境违法问题都是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为什么这些问题在地方日常的环境执法中没有被发现和解决?

  曹立平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十三五”期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尽管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我们的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我们的执法方法还不够优化,我们的执法能力与任务要求还不够匹配,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曹立平说,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要按照“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和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采取多方面措施强化相关工作。

  具体来说,在国家层面要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

  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针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专项,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业化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机动化帮扶;

  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即“绿盾”行动。

  将对钢铁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曹立平在回答每经记者提问时表示,为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生态环境部将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优化监督帮扶,保障攻坚成效;强化司法联动,严惩污染犯罪;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曹立平介绍,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

  比如,将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和重点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河北省工业重镇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4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

  对此,曹立平强调,钢铁行业是我国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源之一,产污环节多,污染排放量大,一直是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也是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执法监管的重点。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钢铁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帮扶力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至于什么时间,到什么区域,到哪个企业,执法既有计划性也有机动性,我们正在筹划之中。”曹立平说,大气监督帮扶将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会涉及一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对于涉及氮氧化物的重点排放行业和企业,也会纳入相关的专项监督帮扶之中。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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